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自查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、部):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新教高办〔2011〕23号)文件精神,我校决定对《秘书理论与实务》等1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开展自查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自治区精品课程负责人要带领自己的建设团队,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检查的相关内容进行自查(时间:2011年11月14日---30日),自查内容见附件1。
二、学校组织检查组对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(时间:2011年12月5日至9日)。
三、自治区精品课程负责人要带领自己的建设团队根据自查情况,对薄弱环节进行再建设和充实完善(时间:2011年12月11日---31日)。
四、自治区精品课程负责人在2012年1月5日前提交《自治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自查表(2011年试用)》(见附件2)。
附件1 、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(新教高办[2011]23号)。
附件2 、自治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自查表(2011年试用)。
附件3、 我校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一览表。
教务处
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
|